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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构建“荣誉+晋升+奖金”三位一体激励体系

来源: 沧州发布
作者:南皮县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日期: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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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竞赛职责分工、规范竞赛组织管理、强化技术保障支撑、拿出“真金白银”奖励获奖选手……
近日,市委人才办印发《沧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体系、赛事内容、奖励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记者近日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办法》确立了人社部门统筹管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竞赛管理体系。将市级竞赛分为一类赛和二类赛。一类赛为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综合性赛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办;二类赛为单一行业赛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单位主办。县级竞赛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经备案后可参照市级二类赛标准举办。
《办法》要求竞赛实行年度计划制度,同一职业(工种)竞赛原则上隔年举办一次。赛事期间鼓励开展技能成果展示、绝技绝活展演、先进事迹报告会、就业招聘会等配套活动,打造集“比赛、展示、体验、观摩”于一体的综合技能交流平台。在技术标准方面,明确技能操作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突出实操能力考核。
《办法》还通过构建“荣誉+晋升+奖金”三位一体激励体系,大幅提升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全面激发技能人才成长活力。明确建立分级奖励机制:代表沧州获世界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市财政将分别给予15万元、13万元、11万元奖励;获全国赛、国家一类赛、专项赛前3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获省级赛、省一类赛、专项赛前3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获市级一类赛前3名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在等级晋升方面,《办法》规定:市级一类赛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技师或技师,学生选手可破格晋升技师;第2至10名选手可晋升技师或高级工;决赛理论技能双合格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同时,对获得市级一类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授予“沧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
《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竞赛不得收取参赛费用,严禁营利行为。人社部门对竞赛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参赛选手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以赛促学、以赛选才,为沧州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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