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的平台。因此,加快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和优化其合理布局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支持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科技部在2017年11月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基于对前期建设情况的总结,2020年3月份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国家科技部批复建设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综合类创新中心,以及新型显示、数字建造、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学、区块链技术、建筑绿色低碳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领域类创新中心。
(一)目标要求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中心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中心发展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科学定位,分类指导;优化整合,开放共享;深化改革,协同创新的原则。计划到2025年,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催生若干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经济附加值高、带动作用强的重要产业,形成若干具有广泛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创新高地,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与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体制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等不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两个类别进行布局建设。
一是综合类。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设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把国家战略部署与区域产业企业创新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创新链条融通,为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创新中心由相关地方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或多地方联动共同建设,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组织架构,形成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
二是领域类。面向国家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球竞争的细分关键技术领域,布局建设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行业内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我国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主要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联合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等,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支持符合相关定位和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1. 实行科学有效法人模式。创新中心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实体,依照章程管理,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通过“一所(校)两制”等模式构建“科研与市场”协同衔接的运行机制,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
2. 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创新中心以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为纽带,通过共同出资、合作研发、平台共建、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不同途径和方式,统筹产学研创新资源。
3. 强化收益分配激励。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纳税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4. 开展市场化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中心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创新中心各类创新资源按规定面向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共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共享知识产权。
5. 面向全球吸引凝聚创新人才。创新中心以市场化手段开展人才选拔与聘任,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广泛的人才合作,探索柔性引才引智机制。通过设立海外研究机构、建设战略合作关系、探索项目经理制等方式面向全球选聘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
6. 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投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建设。收入来源包括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以及财政资金后补助等,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典型个案
1. 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它是我国三大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之一,于2021年4月22日在广州揭牌成立。该中心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牵头建设主体,以清华大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研力量为基础组建运营主体,多地方联动共同建设。重点围绕高质量技术创新供给、高水平成果转化服务和体制机制先行示范三大功能定位,为大湾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注入鲜活动力,打造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节点。
2. 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它于2023年5月在北京中关村成立。区块链已成为全球数据交易、金融结算、国际贸易、政务民生等领域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该中心由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牵头建设,后者曾牵头研发了国内首个自主可控、性能领先的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中心作为“底层技术+基础设施+生态培育+产业创新”于一体的创新综合体,力争建成区块链技术的创新策源地、区块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区块链战略科技力量聚集高地,在芯片、底层架构等领域破解区块链底层技术难题。
3.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它于2023年5月在南京江北新区成立,由东南大学与江北新区联合打造。集成电路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电子设计自动化(以下简称EDA)是最上游、最核心的基础技术。东南大学2018年将EDA技术列为校“十大科学问题”之一,统筹校内集成电路、信息、计算机和数学等优势学科,与国内EDA龙头企业建立3个联合实验室。该中心以突破EDA产业链共性、基础性和前沿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研究成果产业化为核心使命,凝聚全国优势科技力量,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举国科技攻关体制,打造我国EDA产业的技术发源地、产品示范地和高层次的人才汇聚地,支持引领我国EDA产业自主可控发展。
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数量不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533个,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9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601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212家。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计才只有20多个,相对于国家庞大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而言,支撑力度十分有限。
(二)布局不优从区域分布看,3个综合类创新中心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19个领域类创新中心多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对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产业体系建设不利,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实现。从研究领域看,没有完全聚焦于我国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对分散,缺乏现代生物产业、量子技术和矿产资源技术等方面技术创新中心。
(三)资金不足《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提出,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建设。收入来源包括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以及财政资金后补助等,中央财政资金主要通过“基地和人才专项”等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虽然有利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但缺乏稳定、高强度的持续投入。
三、加快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
(一)合理优化布局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载体。如美国启动技术中心计划,投资全美范围内拥有资产和资源的地区,通过整合联邦资源与地区资产、专业知识和联盟,激励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劳工组织等建立跨组织联盟,以加速美国各地在量子计算、人工智能、芯片制造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创造高薪工作、加强供应链、促进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推动包容性的地区增长,实现战略性的经济转型。2023年10月23日美国启动的第一批31个技术中心分布在全美32个州,代表城市和乡村地区不同层面,聚焦8个领域,包括3个自主系统技术中心、2个量子技术中心、6个生物技术中心、5个精准医疗技术中心、5个清洁能源技术中心、2个关键矿物技术中心、4个半导体制造技术中心及4个材料制造技术中心[1]。我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应对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通过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劳动就业,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共同富裕。研究重点应聚焦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全面提升企业,尤其是央企或大型民企参与度和主导地位,建立产业政策与产业情报联动机制,推动骨干企业向产业链“卡点”“堵点”领域提前布局。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跨领域创新力量优化整合,统筹项目、基地、人才等创新资源布局,激活存量资源,促进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如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等国际知名技术创新机构都采用集团式作战方式,下设多个研究所,错位发展,彼此协作。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是欧洲最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下设75家研究所,拥有超过2.5万名科研人员和工程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开发、优化和推广服务,有力推进了MP3、电池等产业的创新发展。除了欧洲之外,弗劳恩霍夫协会还在美国设立了9个研究中心,在亚洲设立了3个研究中心,积极开展技术咨询和开发服务,拓展国际业务[2]。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由原属日本工业技术院的15个研究机构合并而成,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注重强化与产业的接轨,重点开展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应用发展之间的中间过程研究,致力于攻克高难度、跨领域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下设有政产学研合作部、国际部等组织,专门负责推进产业技术研究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岗位设置上,设有“政产学研协调员”,负责跟踪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和学术研究动态,协调研究所与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的合作[3]。此外,要完善投入机制。现有国家技术中心往往采取地方政府与一家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牵头,其他多家单位合作共建的模式,缺乏自身造血能力和成熟的投入机制[4]。想要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就意味着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与人才、技术、资源等全方位的资源投入。如美国重视对技术中心计划资金投入,《芯片与科学法案》授权为该计划提供100亿美元,美国商务部还颁发29项战略发展补助金[5]。建议明确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预算。